广州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3871.14万元,对未退税款326.62万元不予退税,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黄俊涛,律师、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代理记账公司参与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主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广东省税务、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等8户生产型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和广州市合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参与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何某某团伙利用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等8户生产型出口企业,采取伪造销售合同、虚假收汇、虚构出口业务、获取虚假出口单证等手段假报出口;广州市合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为该团伙成立具有进出口资质的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提供帮助。广州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3871.14万元,对未退税款326.62万元不予退税,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代理记账公司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对以上3人并处罚金合计3902万元。广州市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广州市合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相关涉案人员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广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部署,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黄俊涛,律师、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法学双学士,经济法(财税方向)硕士,具备良好的“税务+法律”知识储备和多年的税法实务经验。曾就职于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现就职于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京师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涉税法律服务领域,参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税务案件,涉及破产、并购重组、石化、贵金属(黄金等)、煤炭、钢铁等大宗商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产品收购、医药、房地产、进出口税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对于行业税收痛点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和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对于逃税、虚开、骗税、走私等刑事犯罪辩护策略也有深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公开发表涉税文章及论文300余篇。曾参与起草全国律协委托的《律师办理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工作,参与《中国税法疑难案例解决实务》(法律出版社)、《中国税务律师实务》(法律出版社)等著作编撰,合著《出口退税实务与合规管理》(法律出版社)。